楊惠中:愛滋35年 敵不過政客製造恐懼

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先前公開抱怨:「同性戀是愛滋病溫床,有夠恐怖!」讓各級教育工作者、疾病防治、醫護人員、平權工作者多年來推動防治、教育,都敵不過一個經人民投票選出、具有公眾話語權及決策權的地方議長靠想像力製造出來的恐懼,前功盡棄!

news-post-20191130-01

當愛滋在台發現35年的今天,愛滋已有明確的傳染途徑、預防跟治療方法,但某些人對於愛滋仍存有迷思或疑慮。

楊惠中/台灣露德協會理事

當愛滋在台發現35年的今天,愛滋已有明確的傳染途徑、預防跟治療方法,但某些人對於愛滋仍存有迷思或疑慮。質疑與查證其實不難;但要有意願思考。諸如此類製造民眾恐慌的歧視訊息,這幾年不斷地透過網路社群轉傳。不但讓很多關注教育卻無從查證的家長們,幾乎信以為真且焦慮不已,更漠視了很多認真落實性平教育的實務工作者,也重創第一線醫護人員的努力。

偏見訊息得以穩穩地傳遞,往往不是因為它具有真實性;而是它徹底利用了閱聽眾不假思索的惰性,成功地煽動閱聽眾的情緒與恐懼。歧視訊息傳遞的用意,從來都不是要好好了解平等、教育的意義,更不想協助大眾正確了解議題;而是讓恐懼煽動大家一起不明就裡的起鬨,本質上就是惡意破壞社會秩序。

news-post-20191130-02

公眾人物的話語權應該有所節制,因當社會輿論形成聲量,容易被一般人誤以為是普遍的共識。這樣努力偽裝自己是「正常人」,為有意/無意嘲笑、區隔「不正常的人」的策略與被害者心態,假裝善良又假借大眾也這麼說,形塑多數即可戲謔、霸凌少數/弱者的正當性,這不是負責的教育行動,非常可惡。到底要多麼大的疾呼,才能把這麼簡單的邏輯輸送到這些腦袋裡?似乎平等、接納的概念在我們的文化中一直不受保護。

愛滋病毒的特殊性,感染者本身就是多重弱勢族群,跨越身心障礙議題、老人/長期照顧需求、性/別偏見、藥物控制良好的青壯年就業、就醫受歧視、女性感染者受污名、兒童/青少年就學受歧視、嬰幼兒/母子垂直感染、防治、外籍人士感染愛滋驅逐出境等問題,愛滋感染者就是弱勢中的弱勢,甚至弱勢到無法告知身邊親友的弱勢!各國也才會有特別立法保護疾病隱私。

愛滋病猶如一面鏡,照出人們的恐懼、無知、不願正確認識,以致合理化了污名、甚至不正常高度聯結是特定族群才有的病;導致自以為是愛滋絕緣體者,也不斷有感染的案例。今(2019)年聯合國世界愛滋病日宣導主題「Communities make the difference」(社群創造改變)。我們無法避免歧視一再發生;但我們絕對有責任正確傳遞給我們周遭的人;甚至勇於舉報不實網路謠言,已有男子散布愛滋假消息受裁罰案例。我們的社會不該縱容人「失言」卻不必負任何責任。畢竟每一人皆有可能成為病患族群,並非疾病之絕緣體,理應互相尊重、關懷、投予善良之同理心才是。

楊惠中

法律學士、公共衛生(傳染病/愛滋病)碩士、學生時即參與人權、社會運動,持續為弱勢族群發聲。

特殊成就(國家級獎章):

  • 內政部役政署年度傑出替代役役男/署長獎(內政部役政署:役署管字第0975002116函,2008)
  • 外交部NGO國際事務會愛滋公益大使(同年另有臺灣演員/路斯明、新加坡歌手/傅麗安,2013)
  • 第57屆十大傑出青年決選/兒童、性別及人權關懷類第2名,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:青總(108)秘發字第0063號函,2019)

修/立法經歷:

  • 反歧視法草案修法諮詢委員(法案至今未立法通過,2003-2004)
  • 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修法諮詢委員(法案至今未立法通過,2003-2004)
  • 受邀內政部「住宅法」修法諮詢委員(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40087066號,2005)
  • 受邀衛生署參與「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」修法諮詢委員(2005-2007)
  • 受邀法務部研擬司法官體格檢查刪除「愛滋病篩檢」項目(2009年)
  • 受邀衛生署參與「愛滋病醫療費用回歸全民健康保險」修法諮詢委員(2012)
  • 受邀立法院「藥事法第102條」(醫藥分業)修法諮詢委員(2016年)
  • 受邀衛生福利部CRPD(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)研究案專家諮詢委員(2020)
返回頂端